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培养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校将于12月上旬开展以“心时代,心梦想”为主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办,以吸引学生参与为着力点,结合各学院实际和学生特点,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各种形式展开,活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办、承办的活动,第二层次是各学院承办的活动,第三层次是各学院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主办的具有自己特色活动。
为了提升各学院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学院的创造性,现就第二层次的活动面向全校进行方案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设计要求
1.每个学院紧密围绕本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主题,至少提交一个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申请书。
2.各学院所申报活动的开展时间需在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时间内完成,时间为11月25日—12月5日。
3.所申报活动形式包括心理主题沙龙、心理主题讲座、心理电影展映、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素质拓展、心理剧表演、校园心理微电影创作、心理知识竞赛等,鼓励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创新。
4.所申报活动尽量覆盖本学院学生或全校学生。
5.经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批获经费支持的活动,应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活动效果良好,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活动后有通讯报道。
二、项目申报
1.填写《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活动方案中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细具体。11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盖好章的申请书纸质版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丁小芳,电子版发送psychhelp@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申报”。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认真讨论学院提交的方案,于11月23日公布评审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3.活动完成后,须按照申报时的方案提交相关材料。支撑材料包括:①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时间、地点、方式、参与学生、现场情况等);②其他相关资料,如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活动心得、活动报道截图等。
4.申报后被采纳的活动原则上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办、活动申报单位承办,承办的学院须提交支撑材料后严格按照学校制度完成报销。
5.各学院活动参与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考核;配合学院工作表现突出的心理部部长优先推荐“优秀心协干部”评优名额。
附件1: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项目申请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
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项目申请书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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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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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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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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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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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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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计划(1000字以内)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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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费 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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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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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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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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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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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心理辅导员/指导老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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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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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意见:
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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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意见:
签 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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