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开学初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期,为掌握学生心理状况,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和干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8年9月3日至9月25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重点
(一)有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言论、企图,可能对自身、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二)在往年入学心理测试中筛查出并经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存在伤害自己或他人倾向的学生。
(三)因学业、毕业、就业等相关压力引发剧烈情绪波动和言行异常的学生。
(四)因家庭纠纷、个人感情危机或人际关系冲突等出现剧烈情绪波动和言行异常的学生。
(五)因经济困扰引发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
(六)被医疗机构诊断为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的学生。
(七)出现严重饮食、睡眠障碍的学生。
(八)罹患严重躯体疾病且出现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
(九)因灾难事件或他人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出现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
(十)因违法违纪引发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
(十一)因其他应激因素引发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
(十二)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的学生。
在排查、干预过程中,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他们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工作程序
1.组织学习。开展排查工作前,各二级学院先分层分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等参与排查工作的师生学习讨论排查识别标准、工作方法技巧、摸排工作纪律,确保顺利完成工作又不给学生增加额外心理负担。
2.排查识别。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立即与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进一步与当事人谈话,并以恰当方式向当事人寝室、班级其他同学、任课教师了解相关情况。对常见发展性心理问题学生,开展约谈辅导,疏导压力,做好记录。
3.评估转介。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应立即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如学院自行解决有困难,由学院心理辅导员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心理服务转介申请单》(见附件1),盖章后交至心理中心办公室,做到及时转介。
4.反馈建议。心理中心将根据排查情况,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专业评估,并给出建议。
5.跟踪辅导。对排查中梳理出的每个重点关注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建立档案,制定个性化方案,及时关注,了解需求,链接资源,提供支持,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多渠道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及早发现高危学生。
2.全面覆盖。在排查工作中,请各学院合理分工,责任到人,注意覆盖学籍异动、校外租房、延期毕业等学生,确保排查不漏一人。
3.注意保密。排查工作必须严格保密,尊重学生隐私。排查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传送、共享。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心理中心咨询。
4.及时报送。请各学院将筛查出来存在心理问题、心理危机学生名单统一汇总后,认真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9秋季季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汇总表》(见附件2),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psychhelp@163.com,同时将纸质稿盖章后交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排查信息汇总、报送工作涉及学生隐私,不宜委托学生办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241321。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心理服务转介申请单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汇总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9年9月3日